所谓雷击防护:就是通过合理、有效的手段将雷电流的能量尽可能的引入到大地,是疏导,而不是堵雷或消雷。一个完整的防雷系统包括两个方面:直接雷击的防护和感应雷击的防护。缺少任何一面都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和有潜在危险的。一般我们将其分为外部避雷和内部避雷两部分。由避雷针(或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和接地系统构成外部防雷系统,主要是为了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引起火灾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而内部防雷系统则是防止雷电和其它形式的过电压侵入设备中造成损坏,这是外部防雷系统无法保证的,为了实现内部避雷,需对建筑物进出各保护区的电缆、金属管道等安装过电压保护器进行保护并良好接地。
多级分级(类)保护原则:即根据电气、微电子设备的不同功能、受保护的程序和所属保护区域确定防护要点作分类保护;根据雷电和操作瞬间过电压危害的可能通道,对电源线和数据、通信线路都应做多级层保护。
B 无源保护:在0级保护区即外部作无源保护,主要依靠避雷针(网、线、带)和接地装置。保护原理:当雷云放电接近地面时,它使地面电场发生畸变。在避雷针(线)顶部,形成局部电场强度畸变,以影响雷电先导放电的发展方向,引导雷电向避雷针(线)放电,再通过接地引下线,接地装置将雷电流引入大地,从而使被保护物免受雷击。这是人们长期实践证明的有效的防直击雷的方法。建筑物的所有外露金属构件(管道),都应与防雷网(带,)良好连接。
C、内部防护
(1)、电源部分防护:雷电侵害主要是通过线路侵入。对高压部分电力局有专用高压避雷装置,电力传输线把对地的电力限制到小于6000伏(IEC62.41),线对线则无法控制。所以,对380v低压线路应进行过电压保护,按国家规范应分三部分:建议在高压变压器后端到建筑总配电盘前端的电缆内芯线两端应对地加装电涌保护器,作一级保护;在建筑总配电盘至各楼层分配电箱间的电缆内芯线两端应对地加装电涌保护器,作二级保护;在所有重要的、精密的设备以及UPS的前端应对地加装电涌保护器,作为三级保护。目的是用分流(限幅)技术即采用高吸收能量的分流设备(电涌保护器)将雷电过电压(脉冲)的能量分流泄入大地,达到保护目的,所以,分流、等电位技术中采用防护器的品质、性能的好坏是直接关系网络防护的关键,因此,选择合格优良的电涌保护器至关重要。
(A)外部防雷情况
(1)首先总体的板房办公区及宿舍区外部防雷没有做,外部防雷接地线也没有完善。根据GB50057-2010规范办公区属三类防雷(防雷等级确认
K---校正系数,取值为1;
Ng---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
Td为年平均雷暴日,根据全国年平均雷电日数分布图显示,广州市的年平均雷暴日数为76.1天。
则: Ng=0.024Td1.3=0.024*8713=7.3次/Km2.a
Ae---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
最大建筑物的长L=90m、宽W=70m、高H=10m;
Ae=+
=0.032
N---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次/a);
则: N=KNgAe=1*7.3*0.032=0.234次/a
根据标准建筑物防雷规范《GB50057-2010》第八条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 a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划为三类防雷建筑。),需按三类建筑加装避雷带及避雷网格才能符合规范。也就是必须每隔18米必须有相应的接地点,天面网格必须是小于20米,只有足够多的接地引下线才能顺畅的泄放雷电流,从而有效的保护人员安全及财产安全。
(2)建筑物天面避雷带缺失,这样会泄放通道不一致,一旦有强雷电感应的时候就会出现两个压强区,届时高压对低压放电就会损害到设备甚至威慑到人员的安全。需要完善做好避雷带及跨接统一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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